行政公告

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秘書室-科員 徵才公告 一、人員區分:一般人員
二、職系:綜合行政
三、職稱:科員
四、官等職等: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。
五、名額:1名(擇優錄取)
六、性別:不拘
七、工作地點:臺中市
八、資格條件:
(一)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,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
第6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之現職人員。
(二)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。
(三)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。
(四)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。
九、工作項目:
(一)財產管理作業。
(二)公務車輛管理。
(三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十、工作地址: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
十一、應附文件及注意事項:
(一)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5日止。
(二)報名方式:
1.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:請於115年6月25日前至「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
網(MyData)」完成登打「簡要自述」,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機關徵
才系統」查詢本職缺公告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,確認「我的
簡歷」及「我的履歷」內容無誤,點選「應徵職缺」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
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。為利資格審查,上傳資料建議包含
現職及歷任職務派令、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、考試及格證書、最高學歷畢
業證書(碩士以上,請再檢附大學學歷)、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、其他職系認定資
料、英語檢定及相關專業證照(無則免附)等。
2.其他:
(1)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,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,時間另行通知,未符合
前開資格條件者,請勿報名;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(2)本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,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,候補期間自甄
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,依序遞補,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,得予從缺

(3)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
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;已發布者,銷派。

公布單位:人事室

最後異動時間:2026-06-16 10:4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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