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徵才公告(約僱人員)
2025-08-29
一、人員區分:約僱人員。
二、職稱:約僱職務代理人。
三、名額:1名。
四、資格條件:
(一)學歷要求: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。
(二)使用電腦能力:電腦基本操作、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使用電腦能力。
(三)具普通小型車駕照尤佳。
(四)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。
五、工作項目:
(一)辦理本局人事相關業務。
(二)工作時間及休假方式:日班自8時至17時/週休二日。
(三)核薪方式:月薪(新臺幣38,948元/約僱五等280薪點)。
(四)僱用期限:自僱用日起至補實人員報到前1日止(約114年12月)。
六、工作地點:本局人事室 (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4樓)。
七、聯絡方式:
(一)應徵文件:
1.請下載附件「本局約僱人員應徵簡歷表」並填妥各項資料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: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,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。
3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(二)報名方式:
請於114年9月2日前,將上述應徵文件電子檔寄至yen90513@taichung.com.tw(簡歷表請先填妥並維持word或odt檔再寄,其餘文件為pdf檔,文件檔名均請加註姓名),郵件主旨標註「○○○(姓名)-應徵人事室職代」。另將上述應徵文件紙本以A4紙張列印,郵寄至「40876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,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人事室一股巫科員收,連絡電話04-23811119分機402」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○○○(姓名)-應徵人事室職代」,郵寄以郵戳為憑(恕不接受親送)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、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,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、退件。
(四)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,擇優通知面談,資格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退件。
(五)本次公開甄選,依名次增列候補若干名,候補期間為5個月,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,即喪失候補資格。
(六)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,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。
(七)本公告未盡事宜,悉依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」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(八)本案職缺1名係職務出缺商調尚未補實期間之職務代理人,倘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,應無條件接受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二、職稱:約僱職務代理人。
三、名額:1名。
四、資格條件:
(一)學歷要求: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。
(二)使用電腦能力:電腦基本操作、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使用電腦能力。
(三)具普通小型車駕照尤佳。
(四)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。
五、工作項目:
(一)辦理本局人事相關業務。
(二)工作時間及休假方式:日班自8時至17時/週休二日。
(三)核薪方式:月薪(新臺幣38,948元/約僱五等280薪點)。
(四)僱用期限:自僱用日起至補實人員報到前1日止(約114年12月)。
六、工作地點:本局人事室 (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4樓)。
七、聯絡方式:
(一)應徵文件:
1.請下載附件「本局約僱人員應徵簡歷表」並填妥各項資料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: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,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。
3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(二)報名方式:
請於114年9月2日前,將上述應徵文件電子檔寄至yen90513@taichung.com.tw(簡歷表請先填妥並維持word或odt檔再寄,其餘文件為pdf檔,文件檔名均請加註姓名),郵件主旨標註「○○○(姓名)-應徵人事室職代」。另將上述應徵文件紙本以A4紙張列印,郵寄至「40876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,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人事室一股巫科員收,連絡電話04-23811119分機402」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○○○(姓名)-應徵人事室職代」,郵寄以郵戳為憑(恕不接受親送)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、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,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、退件。
(四)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,擇優通知面談,資格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退件。
(五)本次公開甄選,依名次增列候補若干名,候補期間為5個月,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,即喪失候補資格。
(六)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,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。
(七)本公告未盡事宜,悉依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」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(八)本案職缺1名係職務出缺商調尚未補實期間之職務代理人,倘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,應無條件接受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公布單位:人事室
最後異動時間:2025-08-29 11:51:00